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账务公司开立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数字证书,能够出具电子签名; 4、票据当事人应与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企业网银电子
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账务公司开立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数字证书,能够出具电子签名;
4、票据当事人应与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服务操作时间
票据流转时间:7×13(小时),即:每日8:00至21:00
票据清算时间:工作日9:00-17:00
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号码”组成,分为5个部分,共30位数字:
票据种类标识(1位)(1 表示银票,2 表示商票)+支付系统行号(12位)+出票信息登记日期(8位)+当天流水号(8位)+校验码(1位)
目 录
1、第一至第九条 电票操作介绍
2、第十条 电票相关问题解答
3、第十一条 票据状态解释
一、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怎么操作?
首先由网银“经办”操作员,登录中行网银,在“汇票服务”——“电票出票”——“出票”服务下进行出票操作,选择“票据种类(“银承”或“商承”)”,填写完票据信息后“提交”,再由网银“授权”操作员登录中行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授权完成后,出票信息将发送银行端(或承兑企业,这种情况是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人员进行“承兑确认”操作(或由承兑企业在“电票签收”—“商承承兑确认”下进行承兑确认,这种情况是商业承兑汇票),待“承兑确认”操作完成后,票据才正式开立成功。此时,票据将发送给“收票人”。“收票人”登录网银进行签收。(票据操作发出后,在对方未签收成功的情况下可进行主动撤回,撤回类的交易无需授权)(见下图)
经办界面:
*提示:
1、电票出票最大金额:10亿元,最长期限:1年。
2、承兑人信息栏位中,如果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账号填“0”,承兑人名称填“开户银行的名称”。如果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信息填写承兑企业的信息。
3、“是否自动提示承兑”和“是否自动提示收票”,建议都选择“是”。如果选择“否”,做完出票操作后,出票企业还需要手工再做“提示承兑”和“提示收票”操作。
4、票据作废处理操作:如果企业出票后,发现填写的票据内容不正确,只能将票据作废(不可修改票据内容)。网银经办在“电票出票”——“撤票申请”,选择需要作废的票据,提交后,再进行网银授权操作,即可将票据作废,作废后再重新开票(见上图左边红框部分)。注:“撤票申请”票据状态必须是:出票已登记、提示承兑已签收(提示承兑待签收,需先撤回)(提示收票待签收,需先撤回),以上状态都可以撤票(作废)。(对方签收成功的票据无法进行“撤票申请”操作)
授权界面:
二、我想签收其他企业开立或背书转让给我企业的电票,怎么操作?
网银经办操作员在“汇票服务”——“电票签收”——“收票确认或被背书人签收”下,进行票据签收操作。经办人员勾选中需要签收的票据,选择“同意签收”后提交,操作完成后,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票据签收成功。后续可进行票据背书、质押、贴现、到期提示付款等操作。
三、我有一张中国银行电票想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怎么操作?
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进行签收。(在对方未签收成功的情况下可进行“背书撤回”)
提示:当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背书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时,可向被背书人发出转让背书申请。“提示付款已拒付”的票据状态不能进行背书转让,只能等票据到期后进行“提示付款”操作。
四、我有一张电票想向银行进行“质押”,怎么操作?
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质押”——“出质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质押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质押的票据,填写“出质”信息,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银行进行处理。(在对方未签收成功的情况下可进行“出质撤回”)
数据项说明:
质权人账号:如果质押给银行填“0”
质权人名称:如果质押给银行,填写银行名称
提示:票据质押到期后,质权人发起“质权解除申请”,然后由原出质人在网银“汇票服务”——“电票签收”——“质权解除确认”中进行确认操作,确认成功后,质押的票据又回到出质人网银中。
五、我有一张中行电票想向银行进行“贴现”,怎么操作?
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贴现”——“贴现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贴现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贴现的票据,填写“贴现”信息,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银行进行处理。(在对方未签收成功的情况下可进行“贴现撤回”)
数据项说明:
贴现利率:与银行进行商定填写
贴现入账账号:填写企业账号
贴入人账号:填写“0”
贴入人名称:填写银行名称
清算方式:如果“贴现人入账开户行名称”与“贴入人开户行名称”是在同一银行,选择线下清算。反之,选择线上清算。
六、我的电票即将到期(或已到期),怎么操作?
当企业收到的票据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网银票据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申请”下,进行票据的提示付款操作(提示票据承兑人进行付款)。经办人员勾选需要提示付款的票据,填写“提示付款日期”(票据到期日或到期后的日期),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票据发送承兑人。由承兑人进行付款处理(票据款项到账时间视票据承兑人处理时间决定)。(在对方未付款的情况下可进行“提示付款撤回”)
数据项说明:
逾期原因说明:票据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到期日加10天之内,不需要填写该项),票据到期后二年之内都可以进行提示付款。
清算方式:如果持票人(做提示付款的企业)与承兑人是同省同行,或承兑人是财务公司(除青岛海尔财务公司),以上情况是选择“线下清算”。其他情况,选择“线上清算”。
线上线下清算简译:线上清算是当对方承兑人确认付款后,系统自动进行清算,不需要人工进行划款操作。线下清算是当对方承兑人确认付款后,只变更了票据状态(票据已结清),但票款未实际划转,还需要承兑人进行人工划款操作(电汇、转支、现金等)(一般个别小银行或财务公司采用线下清算)。注:如果提示付款人(持票人)与承兑人同为中行,则线下清算是自动划款,无需手工再划款。
提示:
1、电票未到期前,如票据承兑人愿意提前付款,持票人可发起“提示付款申请”操作。
2、票据承兑人在票据未到期前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发起“提示付款申请”。如到期后拒绝付款的,需查询具体原因后,重新发起提示付款操作。
3、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被拒付的(票据状态为拒付状态),该票据只能等到到期日后再行“提示付款申请”操作,不能进行其他流转操作。
4、如果客户设置了“自动提示付款”,但票据到期日当天,票据并未发送给票据承兑人,此种情况是由于被票据承兑人退回,持票人可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操作种类”选择“提示付款申请”或“提示付款申请(自动)”,查询到票据后,点击票据号码可查看到具体原因。然后重新再进行“提示付款申请”操作即可。
七、我持有的中行票据已到期,但承兑人拒绝付款,该怎么办?(电票追索)
提示:如果票据未到期,被拒付的,可在票据到期日重新发起提示付款申请操作;或清算方式选择错误被拒付的,修改清算方式后,再重新发起提示付款申请操作。以上情况不需要进行追索。
电票追索时效: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从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
2、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电票追索发起流程:
企业(持票人)发起“追索通知”——然后被追索人做“同意清偿确认”操作——企业(持票人)再做“收到清偿确认”,操作成功后,此时票据归属被追索人(此时不发生资金交易。但是,如果追索人与被追索人同为中行账号,此时票款自动清算,无需手工转账),被追索人需手工将清偿款汇给追索企业。
报错提示:如发起追索时提示“票据状态不符”,这是因为票据不支持该种追索类型,只要修改 追索类型 即可(拒付追索或非拒付追索)。
八、电票撤回怎么操作?
对于申请类的票据撤回操作(出票、背书、质押、贴现、提示付款等),当电票经办人员提交后未授权的票据、票据已发送给对方企业但对方企业未签收的票据 或 预约交易,电票经办人员可进行票据撤回操作。(撤回类交易无需授权)
对于签收类的票据,暂无法进行撤回操作。如遇经办操作员操作后,授权操作员无法查看到票据(无法授权的),可通过上手票据人将票据撤回,再重新提交(背书)的方式进行解决。
九、我想查询 “持有的票据信息 ”或 “票据操作报错信息 ”,怎么操作?
在“汇票服务”——“电票查询”服务下:
可对申请类(如:背书转让、贴现申请、提示付款申请等)的操作进行交易状态或交易报错原因进行查询(查询到票据后点击票据号码进入详细信息页面)。
可对签收类(如:收票确认、被背书人签收等)的操作员进行交易状态或交易报错原因进行查询(查询到票据后点击票据号码进入详细信息页面)。
可对企业持有的票据信息进行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可进行票据信息打印及下载,便于企业留存。
十、相关问题解答
提示:操作员可根据票据状态初步判断票据所处环节,并根据票据状态查找错误原因。票据状态解释详见下面第十大条!
1、接收电票时报:对不起,操作未成功!BOCNET.O130,或签收票据失败,失败原因:“电子汇票业务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为空!”,如何时解决?
解决方法:这是因为企业客户开户时未用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开立。首先需要更改核心中企业证件信息后,再更新网银证件信息(交易码E20198,企业客户信息修改——更新组织机构代码)。待上述操作完成后,需要通知对方企业先把票据撤回,重新进行票据发送,然后我行企业客户再进行签收。
2、企业出票、转让电票或接收电票时不成功“操作失败”。(报错码:PE1I0000)
解决方法:客户可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或“签收操作记录查询”里,选择相应的操作种类,查询到票据后,点票据号码进入可查看到原因。账户开户行可以在核心系统中做接收报文查询交易(交易码:E35140),报文类型选 035-清分失败报文,可以看到拒绝原因(报错码:PE1I0000)。拒绝原因有以下几种:
EC00-无此帐号(需要和对方银行核实一下账号后,重新再操作)。
EC01-无此行号(核实开户行信息后重新操作)
EC02-名称不符(核实名称后重新操作,如果名称中有括号要区分全半角)
EC03-贴现入账信息账号错误
3、企业出票或背书转让操作后被退回,系统报:PE3O1002,报文格式检查失败。怎么解决?
解决办法:检查收票人账号或被背收人账号中是否有非法字符(删除账号中的横线即可)。
4、企业客户在进行票据签收时报错:CDS.ME30,怎么解决?
解决办法:客户证件信息有误(参考问题1),检查网银中组织机构代码栏位维护是否正确(字母应大写)。
5、企业客户在开立电票时,或背书电票时报错:CDS.MZZZ,怎么解决?
解决办法:1、客户证件信息有误(参考问题1),检查网银中组织机构代码栏位维护是否正确(字母应大写)。2、或出票行行号未在电票系统中维护(CDS系统)。3、背书转让时报错:联系对方银行检查收票银行名称和行号是否发生变化。
6、电票出票、背书转让、贴现、质押时,页面提示:“票据关系人已存在”,怎么解决?
问题解决:该提示表示客户填写的收票人信息已经存在,不需要再勾选“保存收款人信息、保存承兑人信息”等(见下图)。
7、客户企业网银持有票据里有一张电票,状态是背书已签收(或**已签收),但在做电票背书、贴现、质押或提示付款时,却没有这笔电票显示,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客户收到一手票,或接收到背书的票据后,这一张票据只能选择一种处理方式(要么做再背书,要么做贴现、要么做质押、要么做提示付款)。例:1、如果做了提示付款,则在背书转让等服务下就不再显示该票据,需要在原操作服务里将票据撤回,然后再进行相关操作。(撤回举例:在“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撤回”——有“待授权业务撤回”和“已发出但对方未签收撤回”里进行撤回。然后再做“背书申请”。)。2、或经办操作员已经提交了某种委托操作,但授权操作员尚未授权的。可在“申请操作记录查询”中,按“操作种类”依次查询,是否存在此种情况。
8、客户在电票背书签收时报错:CDS.1014,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这是因为账户安全级别不足或账户交易权限被锁定,需要核心柜员查一下账号的状态,并进行处理(详见“问题解决方案汇编”)。
9、企业客户“出票”或“背书转让”时报“人行业务权限表中无该行信息”(CDS.M369)!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出票环节:该问题是由于出票人开户行未在人行电票系统业务权限表中进行维护,需网点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上报省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人民银行维护后再进行操作;背书环节:该问题是由于被背书人开户未在人行电票系统业务权限表中进行维护,需由被背书人开户行的上级电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参考:这种情况也可以填写对方上级开户行进行解决)。
10、企业操作员进行电票操作时报:证书与参与者绑定关系非法!报文处理码:PE2O4010,怎么解决?
解决办法:该网点机构未在CDS系统中进行证书绑定,需要将该网点人行行号告知一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维护即可(交易码:E35005)。
11、企业出票操作失败,失败原因:承兑人账号与户名不符,请重新申请!是何原因?
问题解决:检查核心账户名称是否正确,修改后重新操作即可。
12、客户进行电票操作时,提示“参与者与接入点对应关系错误!—参与者[319301000079]和接入点[1041000001]对应关系错误。怎么解决?
问题解决:柜台做E35151报文重发。
13、企业签收票据失败,失败原因:“通用票据状态阶段,行为对应关系检查失败!—通用票据状态阶段”,是何原因?
问题解决:这个报错是由于对方将票据撤回,所以签收票据时无法签收成功。提示:票据签收只能在票据到期前进行签收。
14、电票背书签收失败(CDS.M440),失败原因:“账户户名不符,请重新发起背书签收操作”,怎么处理?
收票时操作失败,失败原因:“收款人账户户名不符,请退回重新申请”!怎么处理?
问题解决:1、检查核心中客户的“账户名称”是否正确(不是客户名称),如不正确,修改后,重新签收。如已有账户名称,建议删除后重新维护。2、也可能是对方填写的名称不正确。需对方撤回后,重新发起。
15、收票企业账户被司法冻结,能接收电票吗?
问题解决:因票据流转环节不涉及账务处理,可以收票。
16、持票人账户被冻结能进行电票背书转让吗?
问题解决:因票据流转环节不涉及账务处理,可以背书转让。
17、账户被司法冻结之前收进来的电票,冻结期间能背书转让吗?
问题解决:因票据流转环节不涉及账务处理,可以转让。
18、持票人账户冻结期间电票到期,能进行自动或手动提示付款吗?
问题解决:账户冻结分借方和贷方冻结,如果账户是借方冻结,可以进行自动或手动提示付款,如果账户是贷方冻结(或为长期不动户),提示付款后不能入账。
19、电票操作时报错:用户安全工具不能执行此服务:EB507,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电票服务只能使用U盾进行操作。
20、提示付款申请失败,报错:电子汇票打标错误?
问题解决:这是由于设置的自动提示付款,被对方银行退回,多数是清算方式或逾期说明选择错误,重新发起提示付款即可。
21、客户在做电票被背书人签收时,系统报BOCNET.O131,这个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客户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超长(或不正确)。检查核心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修改后,网银更新一下证件信息,对方撤回重新发送票据后再签收。
22、客户在电票签收时报错:CDS.1008,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由账户网点核实并调整数据安全设置。当需要取消账户层的数据安全设置时,网点可通过60998交易进行调整。
23、票据提示付款后,状态处于“银行处理中”是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1、检查是否是预约提示付款交易,如果是,该状态正常,票据会在预约交易日当天发送给对方;2、如果不是预约交易,可以点击票据号码刷新票据状态: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或“签收操作记录查询”里(选择相应的操作种类)——查询到票据后,点票据号码,刷新一下状态,状态更新后,根据状态再重新进行相应操作。
24、企业做“电票提示付款”后,被银行退回,该票据又显示在“提示付款申请”中,是什么原因?(CDS.MD79)
问题解决:客户可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操作种类选择“提示付款申请或提示付款(自动)”,然后点击票据号码,可查看不成功原因。该问题是由于对方承兑人不支持线上清算方式,请企业客户重新做“提示付款申请”选择“线下清算”即可。提示:线下清算时,当对方承兑人同意付款后,票据状态会变更为“票据已结清”,但票据款项还需要对方承兑人进行手工汇款操作。
25、企业客户在签收电票(收票确认或被背书人签收)时操作失败,失败原因:申请已撤回!是什么原因?(CDS.MD72)
问题解决:该问题是由于企业在签收票据过程中,票据被上一手进行了撤回。需要联系上一手票据人重新发起操作。
26、电票贴现申请报错:CDS.M578 入账行号必须与贴出行或贴入行行号一致,什么原因?
问题解决:贴现入账开户行行号栏位应该填:该企业在签收这张票的时候,对方客户填写的行号(因为人行电票系统会校验上一手背书时填写的行号与这次贴现时所填写的行号是否一致)。或将“贴现入账开户行行号”与“贴入人开户行行号”填写相同即可。
27、电票申请操作后,被“银行退回”,报错:“通用票据权利人检查失败!--通用票据权利人检查失败”,如何解决?
问题解决:通用票据权利人检查失败的原因:票据操作过程中,人行电票系统会检查四项:行号、账号、组织机构代码、类别,如果其中任意一项信息与收票前不符,系统就会出现报上述报错。请检查客户近期是否更改过上述四项信息,在核心中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操作。
十一、中行票据状态解释:
“出票已登记”:该状态表示票据已在人行电票系统中登记成功(产生票据号码),待出票人发起“提示承兑”操作,发送银行端(或企业端,这是开的商票)进行承兑操作(银行端需要进行承兑确认)。
“提示承兑待签收”:出票人做完出票后,将票据发送承兑人(银行或企业),等待承兑人进行承兑确认操作。该状态表示票据处于银行端(银票)或承兑企业端(商票),等待银行(或承兑企业)人员进行承兑确认,确认成功后,票据才算开立成功,然后再发送收票人。
“提示承兑已签收”:银行(或企业,商票)已完成承兑操作。该状态表示票据在出票人网银中。出票人需发起“提示收票”操作,将票据发送给收票人。
提示:这里要注意,如果出票时选择的是“自动”,但仍是这个状态,则多数是因为收票人的信息填写有错,企业可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操作类型选择“提示收票”,查询到票据后,点票据号码可看到失败原因(参看上面第九大点第二条)。
“提示收票待签收”:银行已完成承兑操作后,出票人已将票据发送给收票人,收票人可以进行签收。该状态是等待收票人进行收票。
“银行处理中”:1、检查是否是预约交易(出票日期非当天日期),如果是,该状态正常,票据会在预约交易日当天发送给对方;2、如果不是预约交易,可以点击票据号码刷新票据状态:在“电票查询”——“申请操作记录查询”或“签收操作记录查询”里(选择相应的操作种类)——查询到票据后,点票据号码,刷新一下状态,状态更新后,根据状态再重新进行相应操作。
其他票据状态与上述类似:***待签收(表示等待签收),***已签收(表示签收成功,可以将票据进行其他流转操作)